9月1日,新《安全生產法》正式施行!
安裝分公司先后組織10個項目部、100余名職工,開展了新《安全生產法》的宣貫培訓學習活動。
參加學習人員紛紛表示,本次學習受益良多,接下來將進一步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,完善安全風險防控、隱患排查治理機制,不斷提高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水平,主動做好安全生產工作,努力為公司營造安全生產環境貢獻一份力量。
分公司學習總結:
新《安全生產法》本次修訂條文共42條,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:
一是貫徹新思想、新理念。這次修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轉化為法律規定,為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。
二是落實中央決策部署。這次修訂深入貫徹了《中共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》等中央文件精神。規定了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告,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,安全生產公益訴訟等重要制度。
三是強化新問題、新風險的防范應對。這次修訂深刻吸取近年來的事故教訓,對安全生產事故中暴露的新問題作了針對性規定,比如要求餐飲行業必須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,要求礦山等高危行業施工單位加強安全管理,不得非法轉讓施工資質,不得違法分包、轉包。
四是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。這次修訂提高了罰款金額,由現行法規定的20萬元至2000萬元,提高到30萬元至1億元,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事故罰款數額由年收入的30%至80%,提高到40%至100%。對特別重大事故的罰款,最高可以達到1億元。這次修訂還加大了處罰懲戒力度,違法行為一經發現,即責令整改并處罰款,拒不整改的責令停業整改整頓,并采取聯合懲戒方式,最嚴重的要實施行業或職業禁入等聯合懲戒措施。